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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七章 熊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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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千还真没想过要坑这中二少女,对她拿出来的东西,满心的好奇,什么东西值得她如此心疼。还真不好说,出自部落的人,不能以常理而论,他们的眼光和价值观,和普世价值观有很大的差别。

    走到桌前,伸手拿起石盒,杜千吓了一跳,巴掌大的石盒,居然比洞天石重了百倍有余,这是什么石头?

    只要有常识的人都懂,同体积的物品,质量越大,代表着密度越大,这样的石头,以前杜千听都没听说过。

    稍稍用了点力,打开盒盖,露出里面装的东西。一块指甲大小的不规则黑色晶亮石头,稳稳的放在盒中央,在它四周,石盒明显比其它地方厚了许多,石料的颜色也大不相同,更加深重,给人以一种结实的感觉。

    杜千正疑惑间,眼前一黑,意识不受控制的进入星空,眼前的黑色晶亮石头,放射出璀璨的光芒,星光四射,万点星芒,散发着耀眼的光辉。

    如同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光怪陆离,无数的奇异生物扑面而来,数以亿万计的植物,随风摇摆,数十米高的巨兽仰天咆哮,单是光影,已经让杜千心惊肉跳,充满了危机感。

    展翅大鸟,瞬间千百里,如山的海兽,掀起涛天巨浪。喷射着火焰的山顶,一株美艳的红花,在炙热的岩浆中舞动,极地冰寒,半植物半兽的小家伙,舒适的扭动着小小的身躯……

    杜千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能够控制住自己的意识,强忍着心中的惊讶,从星空中退出心神,呆呆的看着图腾少女。

    “这是什么?”

    图腾少女摇了摇头。

    “刚才只是和你开个玩笑,来者都是客,哪有主动要礼物的道理,这么贵重的东西,你还是收好吧。”扣好盒盖,推到图腾少女手边。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瞬间的体悟,已经让杜千看傻了。

    杜千提升的时间比较短,能够接触到的书籍有限,可从未听说,有这种东西,单是之前看到的那些,他就能肯定,这块石头的价值,无法衡量,只是不知道应该怎么使用。

    图腾少女坚定的将石盒推向杜千:“我们天磁部落的人,送出去的礼物,就没有收回来的习惯。”

    “天池?天雌?”

    “天磁,磁石的磁,我的家乡,有很多磁山。”图腾少女纠正道。

    “我不能收。”杜千摇摇头,之前已经占了天大的便宜,这次真不敢收了,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不过心底还真的很不舍。

    “哼!你必须收,看不起我们天磁部落?”说到这儿,图腾少女猛的站起身,怒视着杜千。拒绝部落人的善意,那就是敌人,部落人的思维就是这么简单。、

    见图腾少女如此认真,杜千心中有些过意不去,可这玩艺,真的挺勾人的,就算屁用没有,没事的时候看看,也享受啊。

    “好,那我就谢谢你了,这是我的回礼。”杜千说着,双手摊开,手中放着三枚鸣金,最小的一块,也比之前所谓的鸣王,要大出不少。鸣金这玩艺,杜千的收获是最少的,可全拿出来,依然能把人吓趴下。

    石府就是杜千的后花园,只要有足够的时间,这类东西真是要多少有多少。

    “啊!这是送给我的回礼?”图腾少女一脸的惊喜,她送出去的宝贝,的确非常特殊,部落的长老多次提醒过她,可比起鸣金,就不同了,鸣金对部落的人来说,是看得见的力量,而那东西,部落里几十代的长老和巫师,都只能存着,想不出有什么使用的办法,甚至都不知道能用来作什么,否则也不会落到她手里。

    “是的,回礼,今天我姐姐出嫁,你送礼我收了,回礼也是应该的。一块去看看吧,我们这里的婚礼,和你们部落的肯定有很大区别。”杜千笑了笑说道,直觉告诉他,又占人便宜了。

    其实杜千还真不在乎占别人的便宜,可那要看占谁的。看着不顺眼的人,占他们便宜是应该的。稍稍顺眼的人,利益交换嘛,期间多少要占点便宜心里才会好受。

    眼前的图腾乡巴佬,占一次便宜就好,谁让她没见识,占得太多了,杜千自己都不好意思。

    “好。”图腾少女应了一声,原本以为是不认识的土财主家结婚,只想混顿大餐,既然是朋友嫁姐,那还真得好好观礼,这是礼貌。

    “走,去正堂看看,你叫什么?”两人并肩而行。

    “我叫磁熊。”

    “啊……还没吃饱呢……”图腾少女揉了揉肚子说道,她的个头不高,刚到杜千的肩膀,头上编着数十根小辫子,身上的皮甲,作工相当粗糙,可皮质却好得出奇。

    “雌雄?这叫什么名字?”杜千晕了,部落里出来的人,都是这么古怪吗?

    如果不是血杀和他解释过,杜千连什么是部落都不知道,更不可能知道部落人的习******实上,所谓的部落,是由家族组成的,人数通常都不多,整体实力很弱。少的只有数百人,多的也不过几千,万把人的部落,已经是超大的部落了。

    再加上科技落后,对外人极度不信任,活动范围很小,通常在部落所在地方圆百里内生存,很多部落人,一生都没超出过这个范围。别说是杜千,帝国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都没听说过部落,就算偶尔听说,也笑笑就过去了,一群野蛮人,谁会在意呢。

    走出部落的人极少,再加上他们的性子直爽,甚至可以称之为傻,这样的人,无论走到哪儿,都是让人骗死的命,能活着回到部落的人,少之又少。

    长久下来,部落人对外面更加排斥,甚至是敌视,更加不愿意离开部落。好在他们大多生活在偏远、贫瘠的角落里,也没人对他们所在的地方有兴趣,这才能一代代传到今天。

    “磁山的磁,熊,没见过熊吗?很高大、强壮,爪子有这么大,力量很强,喜欢抓鱼吃蜂蜜。”

    “熊啊……黑熊、灰熊、综熊的熊?”杜千又长见识了,女孩子能叫熊?这算什么名字?还不如雌雄呢。

    “哼!你懂什么,一般人想叫还叫不得呢。”

    杜千不想再问了,他对部落的了解还是太少,熊姑娘比他强不到哪儿去,远没到融入普世的程度,两人根本就不在一条线上,谁也理解不了对方。

    两人边走边聊,来到正堂,那边的仪式早已经开始了,有杜千带着朱可过去,血杀几位根本不会担心。

    见到杜千带着一个身着怪异的女孩走过来,心中虽然惊讶,却没人多嘴,仪式继续进行,这会儿,冬岳终于有了点主婚人的感觉,而且这种感觉居然很棒。

    之前答应蒯尼,有很多原因,原本想着,随便说两句就完了,这是给蒯家脸上贴金,这会儿,他把司仪的活儿都抢了,从头到尾,就没用别人帮忙,心中还升起一丝自豪感。

    能成为神师,有傻子吗?给杜千的姐姐主婚,以后在杜千面前,就有几分面子,再差也能混个脸熟。请得动血杀和沐汐两位,这样的人,值得结交。

    换成他冬岳,绝对请不动这两位大神。

    “你家住哪儿?”

    “很远,非常远的地方,我从家里出来,走了四个月,才到魔都附近。”熊姑娘回答道。

    和她聊天真挺累的,走了四个月很远吗?那要看你怎么走,徒步是走,坐班船也是走,想来部落里是没班船的。若是靠双脚去走,就算她的实力超群,又能走多远?

    不对啊,从夜花会分开,也才过去二十几天的时间,从魔都到平川,这距离可不近。杜千是乘坐军方运输舰回来的,速度自然极快。

    掐去在魔都的几天,再去掉回到平川的三天,就算夜花会结束,熊姑娘就出发,一点都不耽误,花费的时间也比自己多不了多少,这速度太快了点吧,就算乘坐班船,也要连续不断的赶路才能到达,毕竟军用运输舰坐着虽然不舒服,速度比民用班船可是快多了。

    要是按这速度,四个月能走多远?至少是魔都到平川的五到七倍,那还不走到天边了?

    “你什么时候离开魔都的?”

    “夜花夫人的交换会结束就离开了,你们这儿的人真坏,那混蛋之前帮我,可没安好心,原来他看上图腾石,那天交换给你后,离开夜花会就翻脸了,我打不过他,只好跑路了。这都好几次了,坏人真多。”磁熊姑娘感叹道。

    杜千心中暗骂,象你这样的傻丫头,轻易遇不到一个,偏偏还喜欢混在神师之中,你一只小绵羊,天天在狼群里打转,这不是勾引狼吗?

    呸!活该。

    同时,心中对熊姑娘的实力,又高看了几眼,她说的平常,可杜千听的心惊,又一个可以从神师手中轻松逃走的年轻姑娘?

    不,准确的说,是唯一的一个,不管什么原因,之前阮玉最终没能逃过血杀的追捕。

    “那你怎么来这里的,坐班船?”杜千问道,这才是他最关心,最不解的。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