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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0章 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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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杨夕的观感看来,区区三两月不见,沐新雨就与从前产生了几乎蜕皮的变化。而从沐新雨的角度,时间却已经过了三年。

    时间是最好的老师,尽管最后它把自己所有的徒弟都杀死了。

    它教会了沐新雨什么叫坚忍。

    与杨夕等人不同,沐新雨从一开始被蓬莱抓来养怪的时候,就没有和自己的同门被堆在一处。

    她运气很好。

    不知是不是蓬莱负责给她“脱毛去鳞”的人,见她长得实在柔弱无害,没忍心下手。沐新雨没瞎没残,甚至本命灵剑都好好的藏在背后的剑府里升级。简单地说,她保留了从前的全部战力,并没有感受到任何初来炎山秘境的人,所感受到的那种被剪断了双翅的恐慌。

    可她却经历了另外一种恐慌——孤军。

    一人一戟,在整座秘境中横冲直撞,她始终没有遇到同属昆仑的弟子。沐新雨与杨夕他们不同,她是生在昆仑长在昆仑的世家子弟,这一生有限的几次,离开那座晴光万里的山峰,要么是跟师傅,要么是跟父母,最不济也是战部出征,有邢首座提点照顾着。

    她其实一直是个,很容易依赖人的小姑娘,尽管她早就过了百岁,尽管她的方天画戟在整个昆仑都是出名的兵器,尽管高胜寒都说过,全昆仑也就只有她一颗玲珑心肠使得这么复杂的兵戈。

    所以在这个人命薄如纸,年年生别离的修真界里生长了百多年,师父的离世,依然让她那么的难以释怀,那么的走不出来。

    沐新雨本以为自己和其他世家子弟,是不一样的。

    她不敢说自己从未依靠过父母家世,但比起仙灵宫、离幻天的二世祖们,修真四巨头中昆仑的世家子弟,总是更加的勤奋刻苦敢死。

    那毕竟是修真界王者一般存在的昆仑,即便再穷逼,也是跟它的地位相比罢了。四巨头的世家子弟,即便一生混吃等死,哪个又不能靠父母门派堆出个三四百年的金丹寿元?

    按照沐新雨从小到大所交往的圈子,的的确确已经没人比她做得更好了。

    甘从春身为有数儿的,活下来的昆仑核心弟子,收徒弟那也是很挑剔的。甘老七身后的弟子,还活着的也就一个沐新雨。

    如果时光就这么正常的荏苒下去,沐新雨的路途不曾偏离,她本应顺顺当当的成长为一个昆仑的精英,战部的干将。

    怎么也会拿到个席位吧?

    运气好也许能混到四席也有可能?毕竟她是白允浪之后,昆仑小辈中,最精于兵器本身的一个弟子。

    可是这世上的偶然,总是说不清的。

    命运让她遇到了那个最会带着别人拐弯儿的小驴货。那真是,很特别却又很平常的一个姑娘,以至于沐新雨在秘境里孤军奋战之时,每一个不敢安眠的黑沉长夜,想到她才能一次又一次的笑出来。

    那个叫杨夕的姑娘,没有特别高尚,也并不比旁的年轻人更成熟,斗气作死,八卦耍赖,每一个年轻人会做的事情她也都会做。还经常懵逼兮兮的犯一点二。

    她只是特别的不信邪。

    她总她的道理,轻易不肯听劝。你在她身上可以找到任何一个年轻人常见的小毛病,唯独看不见一丝一毫年轻人的动摇。

    人们总说上了年纪的人容易固执,可是一旦踏入了仙途,千百年时间的沉淀,岁月会证明那些固执其实只是凡人等不到结果的坚持。

    一年又一年,一旬又一旬,一世又一世,那些被固守的初衷总是会在经年淘洗之后,于不起眼的尘埃泥泞中开出亮眼的花朵。

    可年轻的时候,我们常常缺了点长性。

    或者说,那不是最年轻的时候,而是稍稍懂了一点人事,却还没看通尘世间的沧桑。花花世界迷了眼,忐忑不安的计较着付出与得失,就这样选了一个又一个,不停的选,不停的换,不停的尝试,似乎每一个都不够合心意。不能让自己一步登天。

    活到须发皆白的年纪才会明白。登天哪里会有一步?

    即便有,也是轮不到你的,轮到你,也迟早要掉下来。

    其实十字街头的每一个方向,得到的结果都差不多。条条大路都通天,你所需要做的只是,走下去。

    不惧惊涛骇浪的,走下去。

    不流连花红柳绿的,走下去。

    不畏惧风言风语的,走下去。

    你可以妥协,可以挫败,可以痛苦,可以歇斯底里的在失败时放声大哭。因为命运并未要求你坚强得像一块铜浇铁铸的钢板。

    命运这个小婊砸,她只要求你发泄了全部的悲伤痛苦压抑绝望之后,继续走下去。

    一直走到她面前,她会主动勾引你上了她。

    天顶之下,白云之上。最美的风景,本是人人可以看见的。

    这是沐新雨花了三年时间,在血火背叛中领悟出来的道理。

    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当她跑去问邢首座,为什么对待杨夕特别的严酷?难道是很瞧不上她么?“五代守墓人”几个字,在昆仑真的就没有一点点特权么?

    邢铭当时做了一个比喻。

    沐新雨当时是不太懂得的,可这三年来,她从一人一戟逃避睚眦的追杀,到扯起昆仑大旗,拉起近千人的剑修队伍。再到带领这些来自五湖四海,明明已经没有了剑甚至不少连身体都永久残疾了的剑修,一手打造了横行炎山秘境的剑阵战法。

    她这才知道,当自己豁出去了的时候,其实可以做到这么多。

    也终于明悟那个比喻。

    邢首座说:“杨夕那小丫头,荒郊野地里的一株杂草,随便撒在哪处田埂上,顶风冒三丈,自己就漫山遍野了。至于你么,花盆里精心栽出来的一朵月季,虽然也带了刺儿,到底是需要浇水打叉的。”

    这活成了鬼的老男人,云里雾里的绕她,欺负沐姑娘禀性简单缺了点心眼儿。

    “所我们这些当园丁的嘛,可以不管野草,却不能不搭理月季。狗尾巴草什么的,丢去田里吃西北风就行了……”

    说得多好听啊,一个野草,一个月季。花中皇后的咧!沐新雨旦恨自己当初年轻单纯,竟然以为邢首座是在夸她。

    现如今三年血火的淬炼,她终于长了心眼子,那狂风暴雨中的荒草,和温室里的娇花能一样吗?

    邢首座当年分明是在骂她!

    不过她也不得不承认,邢首座当年骂得太她妈对了。

    顺理成章的昆仑精英,和抗雷踏血拼出来独当一面的昆仑核心,竟然有那么大的差距。

    独挡一面……

    对于天资、毅力、勤奋一样都不缺的沐新雨来说,最难挨的居然是那个“独”字。

    不再有人可以商量,不再有人可以征询,你自己的决定生死命数,甚至你的决定要担起更多跟着你的人兴亡。

    沐新雨小时候依赖着父母的规划,大了依赖着师父的引导,即便没有了师父也还有个昆仑可以靠着。

    她甚至在认识那头小驴货之后,感情上依赖着她的坚强。

    她总是可以轻易的找到一个长者,问一问怎么做是对的。

    可是炎山秘境里的三年,这一切看似不起眼的优越条件都没了。她得自己趟路,自己过河,心事不敢跟人说。因为她根本判断不出来,今天听你说心事的人,是不是明天就回掉回头来在你后背心上捅一刀狠的。

    温室里长大的沐新雨,她发现到头来所能依靠的,唯有自己剑。

    那柄瑰丽与刚猛并重,常人即便拿在手里也根本使不明白的方天画戟,永远沉默的支撑着她最初的惊恐,和后来的彷惶。

    她方才明白,自己从前的百多年根本是活到了狗身上,从来就没有断奶。

    断奶的日子,沐新雨走得兢兢战战,如履薄冰。

    洗头发的时间都腾不出来,又不敢用旁人的水系法术,就干脆用匕首削成了一脑袋毛茬儿。

    生得清秀甜美,缺了点震慑人心的气质,便索性半边面罩盖住了嘴唇和下巴,只留下眼睛和鼻子随时警觉着敌袭。

    人都说破茧成蝶,沐新雨没能变成蝴蝶,她甚至觉得自己可能,这辈子都变不回美丽妖娆的蝴蝶了。

    她撕心裂肺的从家世带给她的茧里挣出来,告别了安全与规范,破马张飞成了一只呼扇着翅膀的扑了蛾子。一路抛撒着带毒的鳞粉,扑向既定的烈焰。

    她感谢上天给了她这一场造化,虽然掰碎了她尚未长成的蝴蝶翅膀,让她成了一只隐在墙壁上敛起羽翼的蛾子。

    可是从此,她敢了放胆去扑火。

    每次有难关过不去的时候,沐新雨总会想一想,这么难,这么辛苦。

    她只是三年就觉得生命活过了过去一百多年都没有的密度,杨夕是从出生就这样活的吗?师父、邢首座,白师伯他们,几百年都是这样过的吗?

    自己想,自己看,没有人给你指导,磕破了膝盖爬起往前。跌进坑里摔断了腿,原地歇半晌,拖着断腿摸着坑洼自己再爬上来。

    没人心疼你,也没人去哭诉。自怨自艾,还是骄狂荒废,种出来的果子都会吞进自己的肚里。

    连做梦都在羡慕,那些有鞭子抽着往前走的人。

    因为自己的背后,已经没有人了……

    孤军奋战。

    高处不胜寒。

    沐新雨自认为是运气好,成了秘境里唯一还握着本命灵剑的剑修。

    她还没爬到足够的高处,却已经闻到了那份沁骨的寒凉。

    娇花与荒草。

    这是她的难关,却是他们的生活。

    杨夕在岛行蜃的贝壳上,一语喊出了她的名字。沐新雨一眼望见那个小戳把子,还是当年那个烂蹦的德行,时光和艰险似乎从不曾在这个神奇的姑娘身上留下半点痕迹。她总是那么活蹦乱跳的,四蹄朝天,好像有无穷无尽的精力可以用,有无穷无尽的事情可以做。

    沐新雨一愣之后,自己都没察觉的,在面罩的后面笑了出来。依稀又是当年那个甜美如月季的小姑娘。

    开口却是……

    “你特么跟谁老子老子的?自己是个公的母的,自己分不清?”

    岛行蜃上,杨夕欢欣雀跃的回过头来,跟邓远之说:“我就说是沐新雨吧!亏我我一直怕她死了呢,没想到她越活越硬实了!”忽然顿了一顿,挺纠结的问:“老远子,你那是什么表情啊……眼珠子要掉出来了呢。”

    邓远之瞪着眼睛,手动阖上自己的下巴:“眼珠子掉出来?我眼眶子都要掉出来了行么!那个不男不女的东西是沐新雨?当年擂台上跟你一块儿坑钱的小甜妞?”

    杨夕忍不住对了对眉毛:“哎?老远子,我终于发现你还是会看女人的么!”

    邓远之哼哼着冷嘲热讽:“我只是不看你,因为你一点女人样都没有。”

    杨夕盯着他,然后用力挺了挺胸。

    邓远之:“……”

    沐新雨这厢边见到杨夕,也是内心里欢欣雀跃。可是身后的人都看着,冰山美人的架子毕竟端了太久,内心里那个手舞足蹈“嘿嘿嘿”的小姑娘是不敢轻易放出来见人的。

    矜持的挥了挥手臂:“杨夕,带着你的人过来!”

    “哎!”杨夕就不同了,她可从来也没学会过“矜持”这俩字儿怎么写。那太复杂,不常用,装不进杨小驴子那狗忙的心眼儿里。抬手收了岛行蜃,“我来啦!”

    岛行蜃是要收好的,这大家伙虽然被杨夕自己弄坏了开关,但这个破破的大蛤蜊,已经是杨夕入道以来最值钱的财产。

    q_q一定要收好,但愿不会再坑了……

    久别重逢,杨、沐两个小姑娘是挺高兴的,然而对战中正在疯魔的仇家寨大当家可就不开心了。

    散发翻飞,这位大当家两眼射出冰冷的血红色。乍一看去,到比夜城帝君更像一个地道的魔修。

    “哟,还是熟人呐。不如二位哪凉快哪呆着,找个地方去叙叙旧,这里的战场就留给我了?”

    “飞刀”沐新雨,转回头来可就是冷颜冷语没好气了。

    深紫的面罩遮住口唇,语调坚硬的:“做梦!”

    狂暴的黄沙和闪亮的剑阵还在空中胶着绞杀,庞大的灵力仿佛海浪在空中翻滚对轰。带起的朔风吹出黄沙中隐约的铁锈味,腥咸如海浪。

    “何苦呢,飞刀。那卫明阳也没几□□气儿好喘了,你即便是带了他走,秘境中资源这么少,你拿什么炼丹药来救他?横竖不如给我,暗灵根的魔体,呵呵……我也好废物利用一下。”

    “自己个儿走了邪道,就得自己担着。没道理拿旁人的性命,填你挖出的大坑。你现这具肉身,也快崩了吧?且等着死吧,卫明阳若是救不活,我哪怕是一刀戳死他!也断不会让他落在你手里。让你这妖人去练邪法!”

    那白发凌乱的妖人,忽然在漫天黄沙和剑气中狂笑起来,笑声里散发出隔着十里地就能闻到的张狂。

    “哈哈哈哈,邪是什么?正又是什么?这就是你们所谓的正道,羊儿养得太肥招来了狼,杀不掉狼,便豁出去把羊捅死,也不能让狼叼了走?”

    笑声渐渐低下去,他又渐渐的收敛了眉眼,意味深长的轻声说:

    “真正义,真正义啊……可你们问过,那羊儿的意思么?”

    那声音低柔轻缓,用灵力直接吹遍了全场,听在众人的耳中,仿佛魔鬼攀着你的肩头在轻声哄诱。

    地面上,金鹏倏然打了一个冷战。

    仓皇流窜的人群中间,一头金毛的金鹏稍微有点扎眼。更扎眼的他把满身鲜血,几乎没有了人样的夜城帝君背在背上,幻阵结束了,卫明阳依然没有醒来,连呼吸都是微弱的。

    作为一个荒山草甸子里头长出来的野生妖修,金鹏对夜城帝君真算得上是十分的重情重义。

    各方争夺的当口,把也夜城帝君这个争夺的焦点背在背上,形同背了一个马蜂窝。

    冷汗涔涔的看着那纵沙吃人的魔鬼,金鹏有一瞬间的沉默。

    心底有一个悄然的声音忍不住冒出来附和:他说的对……

    与精修的中央之森,魔修的血海魔域一样,妖修也是有自己独有的地盘儿的。

    那是一片莽莽葱绿的十万大山。人称“万兽山”。

    那也是一片隔绝了尘世的,世外桃源一般的存在。

    没错,在人类看来一步一杀机的中央之森,不见天日的血海魔域,还有杀戮不休的十万大山,在他们这些异族看来,其实是温暖甜蜜的桃源乡。

    曾经魑魅横行的冥府,对于鬼修来说也是这样的。

    不同的生灵,总有他们各自习以为常的活法儿。

    除了灵修实在因为数量稀少,无法群居之外,其他的四族轻易是不踏入人界的。

    这片大陆,抗怪前线,雪山南海,繁华盛世也好,存亡危机也好,其实浮华都是人世的浮华,危机也只是人类的危机。千百年来,生生死死,与天道纠缠不休的,其实一直是人而已。

    其他四族,约莫是因为脑筋都不太够用,学不会那种哲学般的对错思考,所以总是懵懵懂懂,乐天知命的。

    可妖修,在这四族中又有那么些微一点差别。

    精修常常懒惰,不爱惹事生非;魔修总是很自我,根本不关系旁人的恩怨;相比之下妖修这个种族吧,到底还是脱不开灵智生成前的畜生脾气,憨头憨脑的喜欢热闹。

    所以那凡人流行的话本演绎里,成为主角的,精妖最多。

    精修那是懒在原地,守株待兔的,被人给撞上了。妖修么,则多数是傻兮兮自己送上去的。

    嗯,千里送这种事儿,妖修最爱干了。

    妖修的一生,如果活得足够长久,大多是会入人世走一遭的。这也是他们的修行,不同于一世懵懂的魔,半生懒散的精,大体上妖修和人类的习性,还是很像的。

    至少他们也是爹娘生的。

    至少他们不流行养大徒弟吃掉师父。

    至少他们不吃饭会饿。

    妖修的爹妈常常不一定成了妖,比如金鹏小妖作为一只孔雀修出来的禽妖。对着自己的一对儿傻鸟爹妈,指望他们去教自己处事与修行么?

    只有好吃好喝的把那对傻鸟爹娘供起来,自己溜达着下山去偷偷跟人学了。

    什么?你问为什么不找万兽山的大妖?

    嘿呦喂,愚蠢的凡人。

    你当全天下的大妖,都跟昆仑山上那尊神似的,爱捡小蛋、小崽子。

    办学校、养徒弟玩儿?

    妖修是多直接的脾性。

    他一只禽妖中位阶最高的孔雀,要是敢送上门去那些大妖的洞门口,那大妖不一巴掌拍给它拍死,直接炖在锅里头。

    世界只有这么大,生存的资源则有限。

    所有的物种,都是以干掉一切潜在敌人,守护能提供资源的地盘为本能。

    除了人。

    人总是在想办法共存,用有限的资源养活更多的命。

    没有背景的妖修,想要偷师,常常是去装人的。

    装像装不像,那又另有一说了。就那个……那个谁……

    昆仑山上那位,在妖界连名字都不能说的大妖,这装了有好几千年了。听说,唔,还是挺像蛇的。

    所以金鹏喜欢人。

    他觉得人真是一种有意思的,聪明又善良的东西。

    可如同精修的懒,魔修的自私,鬼修阴沉一样,灵修的死心眼儿,妖修的多动症一样,人也有他所固有的缺陷。

    比如狡诈,比如善变,比如……自以为是。

    人,其实是这世间生灵中,唯一会用“自己认为对的想法”来“为你好”的。

    为了保护牧草,就去消灭山羊。为了拯救羊群,又去打死灰狼。就说修仙界这四巨头,以昆仑为首,哪一个不是知而不言,却在背后悄然操纵着历史的走向……

    即使是正义的,那又如何。

    正义的,就一定是,对的?

    金鹏混迹人间不爱返回万兽山,也敬佩昆仑仙灵面对怪潮挺身而出,倾全派之力以命相搏。

    可他还是没有加入任何一个门派。

    尽管昆仑对于妖修是敞开了一切大门的,尽管昆仑那尊大神的名声足以诱惑天下任何一个妖修甘为马首。

    金鹏怕自己真的见到那位名震天下的大妖时,会忍不住问出来:“有教无类”真的好么?这世上的天才地宝总是有限,如果没有那么多修士,是不是那些杀人夺宝、背叛陷害就会少一点?

    蓬莱说的当今世界比之千万年前的礼乐崩坏,伦常尽丧,是不是也有那六世昆仑创派者自以为是的功劳?

    金鹏估摸着,就算那位性格再和气,也会把自己一巴掌给拍死,炖到锅里头了。

    当局者总迷,旁观者常清。

    金鹏在自己还是一个小妖的时候,曾经试探着问过许多遇见的人,有对手,有兄弟。

    可只要是个人,就全都不曾发觉。

    可只要不是人,管它妖魔鬼精,都会轻轻哂笑一声:“人嘛,就是那样一种东西。”

    金鹏倒也不是在意礼乐和伦常,他只是隐约的觉得,人修太强大了。强大得能够规定这世间的对错,控制这凡尘的正邪。好坏与是非,慢慢的,慢慢的,就由那些身居顶位的人说了算了。

    可妖修当中不是这样的。

    即使再高强的大妖,它能吃掉一个小妖的肉身,夺取一个小妖的道行,它因其强大而唯我独尊、肆意妄为。

    但他绝对没有办法,让十万大山的妖族都认为这个小妖是错的,该死的。

    说一句很人类的话,你可以千百次消灭我的*,却无法我的灵魂。

    妖,崇尚强者为尊,无限膜拜力量。可妖,却是六道之中最自由的生灵,十万大山里,从没有永世承袭的妖王。

    你衰弱,你离去。

    你强大,你崛起。

    绝对的丛林法则孕育出的是最公平的起跑线。从没有谁,会因为你是哪个强大的妖族生的,就遵从你也是个强者。

    金鹏背负伤痕累累的“马蜂窝”,沉默凝视着高空中低笑着蛊惑的魔鬼。

    心里那个微弱的声音反复叹息:“正常的人类”无法看通的世情,这个疯子竟然悟了。

    另一个方向,杨夕也在奔走中戛然驻足。

    抬首仰望着高空中狂态毕露的魔头,因为与沐新雨久别重逢,原本如在云端的喜悦心情,忽然就跌入了冰冷的深渊。

    邓远之本是与杨夕并肩而行,杨夕这一停他就冲到了前头。匆匆人流中转过脸来,“你怎么了?”

    那妖人的话语,如同震世的洪钟,灌进单薄的耳蜗,冲击着杨夕的神经。

    时光的朔风从耳畔逆流刮过,杨夕仿佛听到了岁月的叹息。记忆中,一闪而逝的烟花发出了“噼啪”的声响。这一次,杨夕敏锐的捉住了那朵烟花。摊开掌心,依稀有一个左眼白翳的小小少年,冰冷而不屑的笑着:“羊儿养的太肥,招来了狼。难道不去打狼,却要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