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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怒气冲天的庄园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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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姑且不论这句话是对是错,有无科学依据。但英雄,多半还伴有一件让人唏嘘的道具,修缮的恰如其分的坟茔。

    王学谦向来不是一个冲动的人,更是一个惜命的人。

    普通的机头争斗,竟然连手枪都掏出来了。

    要是在后世的华国,他当然不怕,强制管制的过渡内,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手握双枪出现在街头,要么就是拍电影,要么就是拿着玩具枪,不识好歹的挑战城管的胶皮软棍。

    可这里是美国,强制私有合法化的国度。

    于是,他腰杆子都歪了,双腿搜搜发抖的做攀爬动作,仅仅在双方还在口角的时候,他就找到了一个暂时能够让他躲避的死角,庄园门口高大的石头廊柱。

    啪啪……

    两声清脆的枪响在身后突发,顾不上狼狈,王学谦手脚并用的爬到草丛中,还应景一般的随着枪声打了两个战栗。胆量大不大,往往和一个人的口气息息相关,不过让人沮丧的是,大部分情况下,是呈现反比的状态存在着。

    王学谦这段日子里,革命放在嘴边,生生死死的毫不忌讳,可不就应验了这句话的真意?

    临了,一支柯尔特左轮手枪,就让他能匍匐跪地,瑟瑟发抖,足以说明一切问题。而事实是有两把手枪,并不是一把。

    没有担心中的枪战发生,王学谦却不敢在草丛中探出头,脸色惨白,完全是吓的。或许,街头打群架他能若无其事的当个观众,但在黑手党的街头搏杀中,子弹可不长眼睛啊!

    万一有个好歹,这辈子不就交待了吗?

    “老马修,我看你老头子能坚持多久,这片土地瓦尔家族已经看上了,谁敢买你?哈哈,等到年底的时候,如果你还不卖掉,就等着税务官把的庄园收走吧?”

    原来老乞丐叫马修,不,等等。好像这个马修是这片庄园的主人,到底是怎么回事?虽说胆子小,可听力异于常人,王学谦不仅纳闷,有这么大的一片土地,还会落魄的像个乞丐一样生活吗?

    对方来势汹汹,根本就没有被老乞丐手中的枪给吓到。反而嚣张之极的像是要躲走这片庄园。

    “你们这群小猴子,不过是街头的小混混,还以为自己真的是黑手党?难道以为我会怕你们吗?”

    马修双枪在手,声音嘹亮,豪气四溢的挑衅着几个混混,不过脸色却阴沉到了极点。这段日子,他被这个叫瓦尔家族的人盯上了,目的就是要夺取他手上的这片庄园。

    数百英亩的庄园,虽说主体农场大部分都不存在了。

    可毕竟是坐落在纽约扩张的道路上,很有发展的潜力,只要稍微有点经济眼光的人,都不会把庄园卖掉,更何况,对方给的价钱低的简直就是侮辱人。

    被撩拨的几个街头混混中为首的那个光头大汉,眼中凶光流露,脸上狰狞的刀疤慢慢的变得鲜红,就像是刚刚退下血痂一般骇人。

    “马修,你这是找死!”

    老乞丐丝毫不惧恐吓,将手枪插入腰间,口气蔑视道:“咬人的狗不叫唤,你即便是天天在我面前赌咒,你以为老子会怕你吗?难道你会比德国人大炮更厉害?”

    “好,好,我知道你在法军中上过战场,但是你别忘了,你还有一个女儿……”光头大汉邪笑着盯着马修看,目光怜悯却冰冷的让人发颤。

    “加尔特,你要是敢对阿罗伊丝动一根手指头,我就要你全家的命。”马修大怒,眼睛通红,显然是动了真怒。

    公牛来了!

    (街头混混对警察的称谓,寓意其横冲直撞的蛮横。)

    快跑啊!

    也不知道那个倒霉鬼喊了一嗓子,几个嚣张之极的混混顿时乱了起来:“加尔特,来的时候霍利老大再三提醒,要说服固执的老马修,而不是用恐吓。”

    “屁话,老子要是能说服那个老头子,我还用恐吓吗?”

    光头大怒,顺手给身边的一个小喽啰一巴掌,眼神朝着远处慢慢踱步而来的警察看去,沉声道:“我们什么也没干,怕什么,警察也不能当街杀人,都给我挺起胸膛来。”

    几个小喽啰闻听,精神一振。是啊!他们不过是不习惯在正午的阳光下走动,感觉全身都别扭,而不是习惯的午夜,这可不犯法不是?

    鸡怕撵,狗怕打。胆量这东西真的很奇怪,黑手党不怕马修手中的抢,甚至在马修开枪之后,岿然不动,表现出的那种胆气,不弱于战场的老兵。这会儿,却战战兢兢地的盯着挎着警棍的警察。不过警察在美国还有一个名字,就是公牛,横冲直撞不解释。

    其实很好理解,马修不会真的开枪伤人,杀了人,他也会有大麻烦。

    但警察却是个例外,他们是领取了合法杀人执照的特殊群体,更何况面对是的纽约地下的黑手党组织,杀人和杀只鸡没多大的区别。惹火了警察,他真开往人身上要害地方开枪,还不带犹豫的。

    踢踏,踢踏,巡警坚硬的牛皮靴子,在干燥的碎石路面上发出清脆而果断的声音。

    不一会儿的功夫,肥头大耳的巡警走到了六个黑手党成员的面前,鼻息之间,能闻到浓郁的酒气,这几个混混就更不敢动弹了。

    “斯帕克,你是否管的太多了一些。刚才开枪的可不是我们。”光头加尔特故作姿态的瞄了一眼怒目相对的马修,这功夫,巡警斯帕克打了一个意味深长的饱嗝,食物**的气味立刻散发开来。

    “就你,纽约街头的一群老鼠,我可懒得理你们。不过我可警告你,别在我的地头搞事,不然我一定让你死的很难看。”别以为是巡警斯帕克的话是一句毫无营养的醉话,和黑手党一样,警察的威胁有时候更要命。

    “警官先生,我们现在可以走了吗?”

    加尔特要不是忌惮纽约警察系统的**,一旦触犯了这些黑皮警察的利益,即便是再强大的对手,他们也敢不死不休,除非遇到纽约真正的主人——华尔街银行家。

    华尔街的银行家可不好见,于是,警察在街头作威作福也就成了一种普遍现象。

    巡警斯帕克醉眼朦胧的看了一会儿老马修,身后的脚步已经预料到加尔特几人已经离开。

    “老马修,你也最好安分一些……如果再让我听见你在白天开枪,我一定把你送入监狱,哎……草丛里怎么躺了一个人。”

    巡警斯帕克诧异了眨了眨小眼珠子,狐疑的往前走去,手却向配枪的腰间摸去。

    遇上了一个喝醉酒的警察,手枪里还压着满膛的子弹,纽约街头的警察很危险。一方面,来自于,抢劫不管制的社会中,罪犯的火力往往会比警察强很多;而另外一方面,是对警察极具攻击性的习惯来说的,他们可真的敢在当街杀人,并毫无压力。

    马修眯起眼睛,全身绷紧,准时随时制止巡警斯帕克的错误举动,而且这个家伙还喝醉了酒:“一个路过的年轻人,是一位有教养的绅士,可能吓坏了吧。”

    危险暂时远离了他,王学谦要做的就是离开这个该死的地方。

    从草丛里钻出来的时候,碎草屑三三两两的挂在衣服上,看上去狼狈不堪。

    斯帕克手指王学谦,夸张的大笑道:“你说他是绅士。”

    王学谦的神经已经麻木了,木然的看来一眼胖的不成样子的巡警,张了张嘴,发现那些勾起人们群情激昂的话再也说不来,那不过是自寻羞辱。

    “你觉得一位普林斯顿的博士能称得上绅士吗?”老马修意味深长的口气让斯帕克神情一顿。

    “博士,见鬼。”不是说只有在东方,才有有仇富。普林斯顿是私立大学中学费最高昂的大学之一,其高昂的学费让很多中产阶级都望而却步,更不要说是一个街头厮混的巡警所能触及的。能入学普林斯顿,已经就说明了王学谦的身份不简单。

    草根出生的巡警斯帕克顿时脸色难看异常,谩骂道:“见鬼,又是一个华尔街的银行家,这些社会的蠹虫,给我滚……”说是让王学谦滚,可斯帕克却一路骂骂咧咧的远去,这场景多少让王学谦颇感意外,而马修却是一副见怪不怪的淡然。

    王学谦耷拉着脑袋,心说:“今天丢人可丢大发了,先回去吧。还是去找史瓦西教授,让他想想办法,纽约真的太危险了。”

    “小子,我让你走了吗?”

    身后老马修不悦的喊了一句,王学谦刚想要翻脸,突然想到老头神出鬼没的手枪,气焰如积雪被一壶开水消融,只剩下了一股温吞的热气不肯消散。

    “倒霉。”心里嘀咕了一句,想到不久之前的允诺,从兜里翻出两美元的银币,递到了老马修的面前:“请你喝酒的钱。”

    说完,也不管对方接不接受,将钱硬塞到了对方的手中,扭头就要跑。

    老马修愣住了,他落魄是不假,可还没混到乞讨的份上,怒气挂满沧桑的脸上,怒喝道:“小子,你给我站住,不然我可保不准我手中的枪会走火。”

    “尼玛,你敢威胁我。”泥人都有三分土性,更何况王学谦被惊吓了一阵,心里早就憋屈透了,回头大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