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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条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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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下过一场雪,冰雪消融,正是最冷的时候,潮冷的寒风吹着面颊,像许多把小刀在脸上刮,刘寻摸了摸怀里为女朋友买的项链,心里暖烘烘的。

    他的女友罗静怡是全校公认的校花,是学校里所有男生的梦中情人,刘寻则是一个来自农村的贫寒子弟,既没有英俊的外表,也没有过人的才识,更不是什么富二代官二代,当初他们刚交往时,许多人想不通,甚至有罗静怡的追求者去质问罗静怡为何不选择自己而要选择刘寻,罗静怡回答:因为刘寻比他们所有的人都有上进心!

    上进心没有改变刘寻数学和英语一而再、再而三挂科的命运,也没有在他即将毕业前帮他找到一份有前途的工作,刘寻一直觉得自己对罗静怡亏欠很多,反倒是罗静怡安慰刘寻不要气馁,相信他将来一定会有出息的,哪怕就算是刘寻一辈子只能默默无闻的做个普通劳动者,她也会陪他相守一生。

    有个这么好的女朋友,刘寻觉得这辈子就一个字:值!

    因为经济拮据,刘寻很少给罗静怡买礼物,但是这一次刘寻尽自己所能为罗静怡买了一条主体由铂金打造镶嵌有紫水晶的项链。

    项链很名贵,很漂亮,和罗静怡很配,但是价格不菲。

    为了买这件礼物,刘寻不惜以身试法,模仿赵孟頫的字。他喜欢书法,模仿的赵孟頫的字几乎可以以假乱真,但是从未想过要用这一特长谋取利益,不过为了罗静怡,刘寻铤而走险,那样做了。

    刘寻模仿的那幅字,在拍卖会上卖出了300万元的高价,不过大头都被中介商和负责做旧的不法商贩、以及拍卖会的专家拿去了,他自己只得了两万块钱。

    想到罗静怡看到项链后惊喜的样子,刘寻心中对黑中介、不法商贩和那些黑心专家的怨气少了很多,毕竟在他看来能看到罗静怡发自内心的一笑要比几百万块钱重要的多,况且写那幅字,他确实也没花多少功夫。

    带着漫天寒风和一腔期待,刘寻拐进了女生住的“锦绣园”。

    因为是元旦假期,宿舍里的女生大多都回家或者出去旅游了,留守宿舍的女生寥寥无几,罗静怡他们宿舍更是只剩下了她一个人。

    刘寻有她宿舍的钥匙,他早上给罗静怡说的是今天有事要到很晚才能回来,这时为了给她一个惊喜,刘寻径直用钥匙打开了房门。

    一个黝黑肥胖的男子坐在床沿上,因为宿舍里有暖气,虽然是冬季但是依旧不觉得寒冷,男子赤着身子,就那么旁若无人的赤条条的坐着。

    刘寻傻眼了。

    男子听到开门声,转头向他望来。

    刘寻觉得男子有点儿面熟,想了想才认出对方是他们同届的体育学院的一个学生,据说父亲是某个市的副市长,是通过特招招进来的,在学校里也算得上是一个名人。

    刘寻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了房间,但是那男子一句话就让他接受了现实,他说:“你就是刘寻吧?”

    刘寻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卫生间有水声传来,似乎是有人刚洗完澡在关水。

    两人就这样眼对着眼地看了十几秒钟,卫生间的门打开,罗静怡身上裹着一条浴巾走出来,湿漉漉的头发还在滴水,露在浴巾外面的肌肤上带着水珠,傲人的身材即使裹着浴巾也能让人感受到它的跌宕起伏。这时候只要不傻,是个男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

    刘寻直觉全身冰冷,五脏六腑都仿佛是掉进冰窖里。

    对于刘寻的突然出现,罗静怡多少感到有些意外,不过很快她就接受了这个现实,用满不在乎的口吻说:“你看到了也好,反正我想着迟早要告诉你的,不过因为害怕你接受不了这个打击迟迟没说。”

    “什么时候开始的?”刘寻知道这时候他应该愤怒,但是他的头脑出乎意外的冷静。

    副市长儿子替罗静怡回答:“大约有三个月了吧。刘寻,我希望你能退出,我爸爸已经答应,静怡毕业后就去M市工作,先安排她当一名老师,等时机成熟了慢慢再往上提。”

    刘寻看着罗静怡的眼睛问:“你是因为这个和他在一起的吗?”

    罗静怡在床沿上坐下,浴巾的上缘露出两个半圆。她看了副市长儿子一眼,说:“当然不是,我喜欢的是他这个人。”

    副市长儿子伸手握住了罗静怡的手,一脸的激动。罗静怡尽量让自己看对方的眼神显得含情脉脉,但是熟悉她的刘寻还是能看出她的神情多少显得有些假。

    刘寻点了点头说:“我明白了。”

    罗静怡带着歉意说:“刘寻,我们都是现实中的人,我们不能只活在憧憬和理想当中,我们要吃、要喝,要房子住,要……反正是要接受现实。”

    刘寻缓缓从怀里拿出一个紫色的心型盒子放到面前的桌子上,罗静怡有些动容道:“这是什么?”

    刘寻打开盒子,从里面拿出一条璀璨夺目的项链,吊坠上镶嵌的深紫色宝石仿佛是一滴凝固的血。

    “我记得我们第一次去逛商场时你就说喜欢这条项链,不过一直以来因为我没钱所以买不起,今天我给你买来了。”刘寻笑了一下说,“貌似是用不着了。”

    罗静怡看着项链,以及拿着项链的那个男子,眼中有异样的情绪在波动。

    刘寻拿起项链,眯着眼睛在夕阳的余晖下看,说:“真的很美,是吧?”然后手往上一收,将项链揉成一团握在手心里,用力扔向窗外。

    窗子下面是一个湖。项链在湖面上激起几点浪花后沉入碧绿的水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罗静怡嘴唇嗫嚅了几下,终于伏在床上大哭起来。

    刘寻从女生宿舍楼出来,虽然他在心中一再对自己说:“不要伤心,不要愤怒,不管怎么说,你免费睡了副市长的儿媳三年多,这样的艳福不是人人能享受的到的,说出去也很威风不是。”但是还是忍不住有种去拿把菜刀砍了那对狗男女的冲动。

    这时候手机铃声响了,电话是他的室友宋愚打来的,电话那头宋愚的声音听起来依旧慵懒舒缓,仿佛永远睡不醒似的,说:“喂哥们,你弟妹来了,今天宿舍我就暂时先征用了。”

    刘寻没好气地问:“哪个弟妹?”

    宋愚回答:“昨天刚认识的那个。”就挂断了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一连串短促的“嘟”音。

    刘寻凝视着手机屏幕上罗静怡甜蜜纯真的笑颜,以往这是他不断上进的动力之一,但是现在看起来则像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刘寻忽然发力,将手机扔了出去。

    由于用力过猛,手机离手的同时,刘寻的身体也向前栽去,一头撞在花园边缘坚硬棱角上,顿时眼前一黑。

    “小伙子,你好。”

    突然,耳中传来一个老头的声音,刘寻大脑也恢复了清明,这才发现自己周围已经不再是熟悉的校园,而是一个之前从未见过的环境,好像是一座宫殿的内部,又像是海市蜃楼,给人的感觉既真实又虚幻。

    “首先,恭喜你成为民族复兴计划的一名志愿者。”那声音再次出现,一个邋里邋遢的老道士凭空出现在刘寻面前,和蔼可亲地看着他。

    “你是?”刘寻惊讶地问。

    “我是谁不重要,”老道士说,“关键是我在搞一个叫做‘民族复兴计划’的项目,而你,是我为这个计划选中的志愿者。小伙子,‘民族复兴’这个词你知道吧?”

    知道,太知道了,刘寻点了点头,这个词他几乎日日听,夜夜听,也愿意为这一伟大事业添砖添瓦,贡献自己的力量。

    “听过就好,那么接下来我说的话,你就不难理解了。”老道士说完顿了顿,似乎在组织语言,然后用他那平和中正的语调不急不缓地给刘寻讲解起来。

    简单来说,老道士认为中华民族由盛转衰的历史事件是靖康之耻,所以他打算派遣一个志愿者穿越到靖康之耻前宋神宗时代,辅助宋神宗中兴宋朝,荡平西夏,收复幽云十六州,阻止靖康之耻的发生。

    因为宋朝是一个重文轻武的时代,有才华的文士受到上至皇帝下到庶民全社会的推崇,所以这个志愿者会附身在一个大才子身上,以这个大才子的身份辅助宋神宗完成宋朝中兴的大业,用老道士的话就是:这个志愿者的工作任务是帮助王安石、司马光、苏轼、文彦博这些同时代的杰出人才团结一致,心往一处用、劲往一处使,共同振兴大宋。

    这是多么伟大光荣的事业啊!而刘寻,即将成为这伟大事业的实践者!

    “我不愿意,我不愿意成为这个志愿者!”刘寻大声抗议,笑话:他可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岂会被一个来历不明的老道士三两句话就忽悠住。

    “傻孩子,你先看看自己的身体再说。”老道士叹了口气,怜悯地说。

    刘寻低头一看,只见自己的身体轻飘飘的没有实质,呈半透明状态,这一惊非同小可,甚至比刚才发现自己从熟悉的校园忽然莫名其妙地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还要惊讶。

    老道士慈祥地说:“傻孩子,你以为你还活着,其实刚才你头磕在花园棱角上脑浆迸裂,已经死了,现在的你不过只是一个魂魄。”

    “我死了,我死了,我已经死了!”刘寻喃喃地说,两行热泪不受控制地流了下来。而他的热泪,也是没有实质的。

    “你放心,我会把古往今来写得好的诗词文章都刻在你的意识里面,关键时候你只要抄别人的就好了,不用担心穿帮的事情。而且在宋代一个男人可以合法拥有很多的女人,想想就让人羡慕。” 为了让刘寻心甘情愿去古代当志愿者,老道士继续说服他道。

    “我……我答应了。”最后一条让刘寻有些动心,这辈子他只交过罗静怡一个女朋友,想想或许去古代换种生活方式,体验体验三妻四妾的生活也不错。

    “好,这才对嘛。”老道士哈哈一笑,忽然伸手往刘寻身上一推,刘寻顿觉天晕地转,失去了知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