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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世代忠良

作者:青史尽成灰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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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邻近年终,连着三场大雪,北方陷入了一年中最冷的时候,土塔村的村民心里头比热坑头还要热!

    大家伙每天都跑到位于王家和吴家之间的猪圈,翘首巴望着,看着猪圈里面的大肥猪,喜笑颜开,无比满足。

    他们用手比划着肥猪个头,默默估算着,经验丰富的老人伸出了大拇指。

    “嘿,怕是有三百斤哩!”

    还真别说,老人猜测的很准,190头猪,最重的320斤,最轻的也有240斤。分量算不得惊人,就在隔壁村子,年关将至,就宰了一头400斤的大肥猪,只不过考虑养殖的时间,就非常骇人了。

    吴大叔是三四月份开始买的猪仔,也就是说,用了不到十个月的时间,就长到了这么肥,这么大!

    那一头400斤的肥猪,足足养了三年多!

    时间短,分量足,就意味着赚头儿大,这个朴素的道理谁都明白。

    到了杀猪的那一天,村子里家家户户都聚集过来,女人烧水,男人杀猪,孩子拍手大笑,不停追逐着。

    汉子论起砍刀,将二师兄分成一块块的好肉,排骨下面的硬肋,足足有四指厚的肥膘,这也是所有人最喜欢的地方。一年到头,肚子里没有油水,肥膘切碎了,加上白菜做馅,煮一锅饺子,咬一口满嘴流油,对很多村民来说,这就是一年到头,吃得最好的一顿,再想吃肉,等到明年过年吧!

    王宁安甚至乡亲们的穷苦,他特意嘱咐,把猪头猪爪,还有猪下水都留下来了,用极低的价钱,半买半送,分给了村民。让大家伙尝尝,也好坚定养猪的信心。

    切了一刀之后,没了怪味不说,肉质细腻,肥嫩多汁,无论是炒菜,还是炖着吃,都是上上之选。

    王宁安养猪成功,其实也不止是割了一刀而已,他手下有酒楼,每天能收集大量的泔水,加上入秋以来,大豆丰收,村子里建了油坊,榨油剩下的豆饼成了最好的饲料。

    营养丰富,环境舒适,专心长肉,难怪王家的猪这么肥!

    沧州的市民无暇知道王家猪肉的秘密,他们只知道海丰酒楼前面,出售最好的猪肉。大家伙全都涌来,天还不亮就有人排队等候。

    当城门开放,梁大刚等人推着独轮车,每一辆车装着两扇肥猪肉,送到了酒楼前面的摊位,一字摆开。

    市民们翘首以盼,当看到厚厚的肥膘,一个个都眼睛冒光,摇晃着手里的铜钱,大声吆喝,争抢着购买。

    梁大刚几个人亲自操刀切肉,向好几个负责售卖,短短一个上午,带来的二十头肥猪售卖一空。不得不紧急补货,一天的功夫,就卖出了五十头。

    一头猪赚得不多,扣除饲料人工,大约能赚500到800文,不过要是不算建猪舍的费用,利润就超过了一贯钱。

    不到200头猪,200贯利润,说是多大的一笔钱,也未必,王宁安可是看过遍地金银珠宝的人。但是这200贯却意义非比寻常,等于是宣布王宁安设计的赚钱模式成功了。

    百姓种植大豆,收成之后榨油,剩下的豆饼喂猪,喂马。而海丰酒楼采购豆油,借由炒菜,把土塔村的猪肉和豆油推广出去。

    普通人未必天天下馆子,可是他们还能买得起一点豆油,几斤肥肉。

    不到五天的功夫,所有猪肉一扫而光。

    就连包黑子都让公孙策订了一头猪,分给衙门的差役,充当年货,看起来包黑子还是很懂得心疼手下人的。

    ……

    “东翁,我真是捉摸不透啊!”公孙策发自肺腑感叹道:“王二郎这小子他到底是聪明,还是笨啊?”

    “公孙先生,此话怎讲?”

    公孙策道:“东翁,要说赚钱,布匹、药材、粮食、皮草,哪一样都比养猪、开饭馆赚得多,而且更加轻松体面。以王家如今的声势,什么生意做不得?他偏偏弄些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养猪卖肉,不过一两百贯的钱,他干的热火朝天,野狼谷那么钱,他却弃之如蔽履。我是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他脑袋里装的是什么?”

    公孙策满腹疑虑,包黑子沉着脸,默默盘算。他比公孙策看得远,想得也深。王宁安干的都是卑贱的工作,赚得都是辛苦钱。

    可是别忘了,正因为卑贱,正因为辛苦,才容易入门。

    王家的部曲,土塔村的百姓,他们没有什么手艺,更没有学问,只有一身力气。跟着王宁安,他们付出汗水,能看到生活实实在在改变,不断变好。虽然不剧烈,却润物无声。

    原来穿不起衣服的能扯上一匹卷,吃不起肉的能包一顿猪肉白菜饺子,嫁不起闺女的开始攒嫁妆了……

    投靠王良璟的部曲从最初的三十几人,增加到了五十人。还有更多不够条件成为效用士的,纷纷加入弓箭社,哪怕不挣钱,也愿意跟着王家,盼着有朝一日,能找到生计,改善生活。

    日子过得好了,凝聚力上来了,几十人的部曲越发有样子了。朱通手下的威字营厢军,同这些部曲比起来,简直一个天,一个地,判若云泥!

    “王宁安心思缜密,算计精深,老夫甚至担心,有朝一日,王家真的会重起,追上京城的那些将门。“

    “不会吧!”公孙策知道王宁安很厉害,可是却不敢相信,王家老祖宗已经死了一个甲子,而且这一个甲子中间,王家没有任何出众的人才,将门早就把他们开除了,哪里还会崛起?

    “公孙先生,你看看这个吧!”

    包拯抽出一份公文,送到了公孙策的面前……原来王宁安上书辞官,一番道理,说得赵祯十分感叹,他除了按照王宁安的要求,批注三国之外,还亲自赐下了御笔——世代忠良!

    别小看这四个字,金灿灿,亮堂堂,等于是皇帝陛下承认了王家的功绩,世代忠良,可不只是王宁安一个,包括他的祖父,还有老祖宗王贵将军。

    皇帝亲自认可,给了王家挤入将门的入场券。当然王家根基几乎没有,眼下也没人当官,可是随着王家父子官职越来越高,这四个字的分量就越来越重。

    这一点包拯一点不怀疑,因为王良璟已经得到了第一个正式职位——马军都头!

    王宁安辞了儒林郎,有礼有节,赵祯没有继续辞官,皇帝陛下也觉得仅仅因为写了一部小说就给了官职,实在是荒唐。

    不过王良璟的功劳是实打实的,他俘虏了崔钟,又参与捣毁野狼谷,功劳不小,其实给个指挥使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奈何王良璟刚刚投军,就骤然提拔到高位,有揠苗助长的嫌疑。

    因此只给了马军都头,从属于朱通的威字营,威字营名义上一共有五个都头,每个都头治下有差不多一百人,不过由于空饷严重,每一都最多只有五六十人而已。

    “恭喜老爹,正式成为朝廷的军官了。”王宁安嬉皮笑脸道。

    王良璟哼了一声,“不过是无品无极的芝麻绿豆官而已,别忘了那个朱通还是你爹的上司呢!”王良璟说得苦大仇深,可眉宇之间,难掩得意之色,他不是在乎自己的官职,而是赵祯的御笔!

    “宁安,赶在年前,去祠堂见见历代先人吧,让他们也高兴高兴!”